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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國標要看企業“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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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草案現已上網征求意見,在新標準中首次對溴酸鹽的限值做出了規定,目前初定為0.01mg/L。(《北京青年報》7月6日)
這是一條令人喜憂參半的消息:喜的是,事關人們生命健康的飲用天然礦泉水新標準,終于在公眾和社會各界的追問與質疑聲中,浮出了水面;憂的是,溴酸鹽超標致癌的驚天“秘密”,竟然隱藏長達10余年。
我國飲用天然礦泉水中的“溴酸鹽”,含量嚴重超標,這在飲用水行業中是個婦孺皆知的秘密,但廣大消費者卻一點也不知情。去年在上海舉行的全國礦泉水年會,專門就“溴酸鹽”話題進行內部討論時,禁止記者采訪,記者只能以其他身份“混”進會場,得以聽到了一些行業內幕,公眾才知道其中的隱情。
現在,迫于公眾聲討和媒體輿論的壓力,國家質檢部門加快了新國標制定的步伐。可以預見的是,新國標的面世,公眾飲用天然礦泉水再也不會受到致癌物質的困擾了。然而,筆者覺得,盡管天然礦泉水新國標的出臺變得指日可待,但是,相關職能部門的失語,話說刻薄點就是失職行為,很值得人們去反思和追問。
在筆者看來,飲用天然礦泉水標準,之所以長期受溴酸鹽超標的困擾,其主要原因是,國家職能部門在制定行業標準時,不是站在尊重公眾健康權和知情權的角度,而是把屁股坐了維護企業利益的板凳上,話說直白點,就是要看企業“臉色”行事。就以飲用天然礦泉水標準為例,按照我國礦泉水企業設備目前的現狀,要把‘溴酸鹽’的指標降到國際標準的范圍內,很多企業就有可能要退出市場。由于害怕自然水生產企業抵制新標準,本來在新標準的第六稿中添加了溴酸鹽的指標,但第七稿就被刪除了,所以,疑似害人的“溴酸鹽”,一直陪伴了消費者10多年。
其實,國家行業標準的制定,要看企業“臉色”行事,又何止是飲用天然礦泉水一個領域。譬如說,我國1996年出臺《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其中規定禁止將“蘇丹紅一號”作為食品添加劑用于食品生產。但十多年后,質檢部門由于沒法擺脫企業的掣肘,國家仍舊沒有出臺統一的有關“蘇丹紅一號”的檢測方法和標準,直到2005年,公共消費領域發生“蘇丹紅一號”事件后,國家新標準才姍姍出籠。再說PVC保鮮膜,中國現行的國際衛生標準是1988年制定的,一個條例執行了20年,而國際上許多國家早已紛紛禁止使用,但出于企業生存的考量,國家依然執行著這項有損公眾健康的標準,這不能不令人感到詫異和震驚。
我們知道,沒有具體標準來衡量的企業責任,就不構成真正的責任;沒有具體安全標準的法規,從出臺之日起便注定了危險的后果。企業的趨利性是與生俱來的,而企業的良知,卻經不起利益最大化的誘惑。與其指責商家喪盡天良,不如反思我們的行業安全標準究竟出了什么問題?為何有關部門如此漠視安全標準?
因此,筆者覺得,國家行業標準制定部門,一定要站在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的立場,盡早走出“企業一變臉,標準就難產”的怪圈,唯此,消費者才能喝上放心水,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產品,公眾的利益才能得到有效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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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有多少國標要看企業“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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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則令人關注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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