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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食品安全法》亟待完善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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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學發展觀立法的前提是尊重科學。
《食品安全法》是在廢止《食品衛生法》的同時實施的。眾所周知:按照生理科學,食品吃到人的胃腸里,在未被消化吸收之前,它還是原來的食品......。那么,后者的安全誰來依法監管?一句話,“能做好食物中毒預防與處理才是真正的食品安全”,但是卻未見有法律規范。
食品與藥品在人體內的轉歸只有衛生部門與藥監部門才是專家、行家。為什么其他部門也要爭著依法監管,從科學發展觀上則更是十分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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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關于《食品安全法》亟待完善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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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食品國家是有規定標準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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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關于《食品安全法》亟待完善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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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還有待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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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關于《食品安全法》亟待完善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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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方面確實還不夠完善!有待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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