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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購物環境》標準新聞發布會成功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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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上午,商務部與中國連鎖經營協會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超市購物環境》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對超市環境提出34條基本要求,特別是生鮮區提出了明確要求,標準還對超市的各項服務設施進行了人性化要求。該標準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標準”規定了超市賣場環境、經營設施設備、附屬設施等的基本要求,并適用于開架售貨、集中收款、以銷售食品為主的零售業態店鋪,包括超市、大型超市、便利店、折扣店、倉儲會員店等。“標準”在生鮮經營的陳列設備、加工間、加工和衛生設備、衛生環境、供應商管理、熟食制品、水產品、蔬果、肉禽蛋奶各方面,都做了詳細規定。主要內容包括:貯存生鮮區域的商品和原材輔料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柜)和冷凍庫(柜),冷藏庫(柜)溫度為-2℃-5℃,冷凍庫(柜)溫度低于-18℃,熱柜的溫度達到60℃以上;要定期對加工間進行整體徹底消毒,并保留相關記錄;店鋪應核驗包裝材料供應商的相關證照,確保采購和使用的生鮮食品銷售包裝材料達到衛生檢疫標準等。
“希望企業能對標準找出差距”,中國連鎖經營協會郭戈平會長說,由于中國零售業的快速發展,零售業的標準一直相對滯后,迫切需要相應的標準來規范購物。盡管這一標準不是強制性的,只是推薦性的,很多條款目前企業還不具備,但還是希望新建賣場能按照新標準設計,影響食品安全的條目要全部達標。
對此,多家大型連鎖零售企業相關負責人均表示,“標準”規定的內容仍只是基本要求,這些企業原先的操作模式都已達標,因此,“標準”對這些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不會產生影響。相對而言,部分小型超市就面臨著更大的壓力。業內人士表示,部分特許加盟性質的小型超市,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不達標的情況。例如有的超市生意不好,為了節約成本,冷柜溫度可能偏高;有的超市則因為前期投入不足,在硬件配套上仍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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