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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公共場所英文標識有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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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到,《公共場所英文譯寫規范》主要涉及實體名稱、公共信息兩大類的英譯標準,根據《規范》,實體名稱英譯要遵循專名音譯、使用現有譯名、遵從上位譯法、唯一性4條原則。
本報訊:滬上公共場所的英文標識有了統一標準,記者日前在市政協提案跟蹤中獲悉,《公共場所英文譯寫規范》的電子版已經在上海語言文字網上公示,將推廣至更多的相關網站,年底前還將免費向部分基層單位發放一批《規范》定稿。目前公共場所英文的規范工作已經納入全市“迎世博600天行動計劃”,檢查區域主要集中在交通樞紐、賓館、旅游景點以及商業街區,市教委建議將檢查結果計入上海“城市文明指數”測評當中。
記者了解到,《公共場所英文譯寫規范》主要涉及實體名稱、公共信息兩大類的英譯標準,根據《規范》,實體名稱英譯要遵循專名音譯、使用現有譯名、遵從上位譯法、唯一性4條原則。公共信息英譯則要符合國際慣例,簡潔,也要符合唯一性原則。市教委語管處表示,《規范》還將進一步明晰哪些區域必須有英文標識,哪些地方不作強制性規定,該部分工作已列入明年計劃當中。
政協委員們認為,面廣量大、動態變化是英文標識管理的難點所在,可以在世博會前先劃定一些重點區域進行集中整治。“現有標識銘牌很多在規范出臺之前就已存在,對商家而言更換的成本也較大,為管理工作帶來一定阻力”,針對規范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難,鄧瑩委員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對標識銘牌更換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由政府和商家兩方出資促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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