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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分級》國家標準今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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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國土資源部珠寶玉石首飾管理中心組織制定的《翡翠分級》國家標準于2008年12月10日通過全國珠寶玉石標準化委員會全體委員的審查,2009年6月1日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批準發布。2010年3月1日開始實施。
《翡翠分級》國家標準界定了翡翠的定義、翡翠的分類,規定了天然未鑲嵌及鑲嵌磨制拋光翡翠的分級規則。
翡翠的定義。在對市場中存在的大量翡翠樣品的成分分析、物理性質測試的基礎上,本著科學性、可操作性的原則,《翡翠分級》國家標準將翡翠定義為:翡翠是主要由硬玉或由硬玉及其他鈉質、鈉鈣質輝石(鈉鉻輝石,綠輝石)組成的、具工藝價值的礦物集合體,可含少量角閃石、長石、鉻鐵礦等礦物。磨氏硬度6.5-7,密度3.34(+0.06—0.09)g/cm3,折射率1.666~1.680(±0.008),點側1.65~1.67。
翡翠的分類。翡翠的顏色非常豐富,為了對翡翠進行分級,先根據翡翠的顏色將翡翠分為翡翠(無色),翡翠(綠色),翡翠(紫色),翡翠(紅-黃色)幾個類別。翡翠(無色)是指無色或顏色彩度極低的翡翠;翡翠(綠色)是指主體顏色色調為綠色,且具有一定彩度的翡翠;翡翠(紫色)是指主體顏色色調為紫色,且具有一定彩度的翡翠;翡翠(紅-黃色)指主體顏色色調為紅-黃色,且具有一定彩度的翡翠。
翡翠的分級。考慮了翡翠的品質因素及價值因素,《翡翠分級》國家標準規定從顏色、透明度、質地、凈度四個方面對翡翠的品質進行級別劃分,并對其工藝價值進行評價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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