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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缺乏強制性國家標準 凈水產品良莠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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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涉水產品發展很快,市場前景也很好,但至今尚無系統的強制性國家標準,以致市場魚龍混雜,產品良莠不齊,廣告宣傳“各顯神通”,非法生產和假冒偽劣產品屢禁不止,嚴重影響了整個行業的聲譽和健康發展。
行業缺少強制性標準
我國涉水產品領域至今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導致企業在開發、研制新產品時缺少指導性的方向和目標,這直接阻礙了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據統計,現有的GB/T19249《反滲透水處理設備》、GB/T19857《城市給排水紫外線消毒設備》兩項標準,雖與凈水產品有關,但針對的都是工業用大型設備。此外,更由于上述標準起草時缺少衛生部門的參與,對凈水器制造企業在研發、生產制造、質量控制、產品檢驗以及申報衛生批件等方面都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業內人士反映,由于缺少標準,部分不規范企業以次充好,以假代真,導致劣質低價產品充斥市場,質量問題層出不窮,諸如衛生不達標、產品滲水漏水等情況很多,給消費者的安全和健康埋下了極大的隱患。也正是由于缺標準,優質產品得不到弘揚,生產優質產品的企業得不到鼓勵,反而由于成本較高舉步維艱。
有了標準才有評價優劣的尺度,制定涉水產品國家標準,無品牌、無技術支持、無售后服務的“三無”產品及其生產企業才可能被淘汰,消費者才能喝上更好、更放心的優質飲用水。
本文發表于博銳管理在線|www.boraid.com|11
已有標準不夠“硬”
涉水產品市場不但缺少標準,即便是已有的標準,約束力也不強,給投機者以可乘之機。
國家標準有強制性標準(編號為“GB”開頭)和推薦性標準(編號以“GB/T”開頭)兩大類。其中強制性標準是企業必須執行的,如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因而常又被稱為“硬標準”;而推薦性標準并不要求企業強制執行,換言之,企業可執行可不執行,因而又被稱為“軟標準”。遺憾的是,凈水設備領域無論是已有的行業標準還是即將出爐的國家標準,都是“軟標準”,從某種意義上說,遠不如衛生部1991年發布的幾個“規范”過硬,因為企業要申領衛生許可批件,就必須按“規范”的內容進行考核,疾控中心也按“規范”進行檢測。
由于缺乏強制性國家標準,涉水產品領域目前標準五花八門,有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還有國外的一些標準如美國NSF標準等。所有這些標準的共同點是缺乏強制力,不是有關部門檢測產品合格與否的依據。
已有標準適用性不強
從已有的標準看,由于政出多門,幾個行業多頭制定涉水產品標準,甚至幾家分別制定同一產品的標準,這讓生產企業感到無所適從。
比如針對RO純水機,建設部、海洋局、衛生部、環境保護部都有各自的標準或規范,甚至還有GB/T19249國家標準,同一個產品已有5個標準,現在又由輕工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批準,美的等牽頭制定RO純水機的國家標準,而由中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批準,沁園等牽頭也在制定RO純水機的行業標準,這樣,RO純水機不久就會有7個標準。
而各標準的內容、要求也有差異,甚至會“打架”,因為各部門制定的標準或者規范更多考慮的是本部門的管理要求,其他的則“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但制造企業面對這樣的標準就只有撓頭了。比如衛生部的幾個“規范”只考慮衛生安全,其余不管,建設部的標準對衛生提得少,對結構、安全、外觀等考慮周全,海洋局的標準又著眼于膜技術及產品制造等等。
另據業內人士介紹,同一產品標準雖多,但大都內容不適用,再加上不夠權威,企業無法執行,于是,企業在實際生產中還得制定企業標準。
再以RO純水機為例,雖然有這么多的標準,但因為都不是強制性的,所以領到衛生批件就可以了,其他方面并不需要送到有關部門檢測,而是企業自行檢測就可以了,于是,有些企業根本不檢測。有的企業對產品的諸如電氣安全、耐水壓力試驗、噪聲測量等,恐怕從來也沒有做過檢測。企業制定的標準往往也只是用來應付上級檢查,并不認真執行,以致一些產品出現滲漏、爆管等質量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涉水設備領域缺少強有力的標準,給整個行業蒙上了質量不可靠的陰影。專家們一致認為,只有制定系列的國家強制性標準,才能規范生產和產品質量,使之有法可依,也才能促進行業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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