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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向社會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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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網站消息,為加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衛生部起草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并于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規定,衛生部負責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組織成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評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劃及其實施計劃;審評委員會負責審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草案,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工作提供咨詢意見;承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起草的單位,負責組織研究并提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草案,加強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技術研究。
《辦法》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自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在衛生部網站上公布,衛生部負責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行解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公布后,個別內容需作調整時,衛生部以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修改單形式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公布后,衛生部應當組織審評委員會、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相關單位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評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實施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應當適時進行復審,提出繼續有效、修訂或廢止的建議。對需要修訂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及時納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修訂立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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