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第9部分: 無障礙設施符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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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GB/T 10001.9-2008 |
標準狀態:已作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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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價格:29.0 元 |
客戶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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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0001 的本部分規定了供殘疾人、老年人、傷病人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人群使用的無障礙設施的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以下簡稱圖形符號)。
本部分適用于機場、車站、碼頭、商場、醫院、銀行、郵局、學校、公園、各類場館等公共場所,也適用于運輸工具和其他服務設施,具體用于公共信息導向系統中的位置標志、導向標志、平面示意圖、信息板、街區導向圖等導向要素的設計。本部分也適用于出版物及其他信息載體中尺寸大于10 mm×10 mm的圖形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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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Public information 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sign - Part 9: Symbols for accessible facilities |
標準狀態: |
已作廢 |
替代情況: |
被GB/T 10001.9-2021代替 |
中標分類: |
綜合>>基礎標準>>A22術語、符號 |
ICS分類: |
綜合、術語學、標準化、文獻>>圖形符號>>01.080.10 |
采標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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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 |
2008-07-16 |
實施日期: |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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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廢日期: |
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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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日期: |
2008-07-16 |
提出單位: |
全國圖形符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歸口單位: |
全國圖形符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 |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起草單位: |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國人民大學徐悲鴻藝術學院 |
起草人: |
張亮、白殿一、張東旺、安姚舜、鄒傳瑜、陳永權 |
計劃單號: |
20067040-T-469 |
頁數: |
12頁 |
出版社: |
中國標準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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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0001《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分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符號;
---第2部分:旅游休閑符號;
---第3部分:客運貨運符號;
---第4部分:運動健身符號;
---第5部分:購物符號;
---第6部分:醫療保健符號;
……
---第9部分:無障礙設施符號;
---第10部分:鐵路客運符號。
本部分為GB/T10001的第9部分。
本部分由全國圖形符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國人民大學徐悲鴻藝術學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張亮、白殿一、張東旺、安姚舜、鄒傳瑜、陳永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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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1000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10001(其余部分) 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GB/T15565(所有部分) 圖形符號 術語
GB/T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導向系統 要素的設計原則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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