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2部分:力量型訓練器材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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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GB 17498.2-2008 |
標準狀態: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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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價格:29.0 元 |
客戶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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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498的本部分規定了除GB 17498.1通用安全要求之外,專門針對力量型訓練器材的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本部分應與GB 17498.1結合使用。
本部分適用于具有重塊阻力或其他形式的阻力,如:杠鈴片,彈力繩,液壓,氣壓和磁性系統和彈簧的固定式健身器材類型中的S類和H類力量型訓練器材。
在訓練器材上用于附加練習的附屬裝置符合GB 17498.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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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Stationary training equipment - Part 2: Strength training equipment - Additional specific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
中標分類: |
輕工、文化與生活用品>>文教、體育、娛樂用品>>Y55體育設施及器械 |
ICS分類: |
家用和商用設備、文娛、體育>>運動設備和設施>>97.220.30室內運動設備 |
采標情況: |
IDT ISO 20957-2:2005 |
發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 |
2008-12-30 |
實施日期: |
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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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日期: |
2008-12-30 |
提出單位: |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
歸口單位: |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
主管部門: |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
起草單位: |
國家體育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西澳瑞特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煙臺激浪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等 |
起草人: |
王燕玲、竇軍社、侯都興、鄭國良、劉嚴雄、朱中一、岳磊、田旭、王蘇、李藝仁、于秀成 |
計劃單號: |
20079570-Q-607 |
頁數: |
12頁 |
出版社: |
中國標準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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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的第5章、第7章、第8章為強制性條款;其余為推薦性條款。
GB17498《固定式健身器材》包括以下9個部分: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第2部分:力量型訓練器材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第4部分:力量型訓練長凳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第5部分:曲柄踏板類訓練器材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第6部分:跑步機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第7部分:劃船器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第8部分:踏步機、階梯機和登山器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第9部分:橢圓訓練機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第10部分:帶有固定輪或無飛輪的健身車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本部分是GB17498的第2部分。
本標準在其各部分的劃分時,為了保持與原國際標準的一致性,將第2 部分和第3 部分予以了合并。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20957-2:2005《固定式訓練器材 第2部分:力量型訓練器材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英文版)。
為了方便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為了與我國現有的健身器材國家標準保持協調一致,并根據該類產品在國內外的實際使用場所及其我國的習慣性產品名稱,適宜地修改了標準名稱的“引導要素”;也即,將直接翻譯后的近義詞“固定式訓練器材”(stationarytrainingequipment)修改為了“固定式健身器材”;
———刪除了國際標準中的封面、PDF否認責任聲明(PDFdisclaimer)、前言和目次;
———用小數點符號“.”代替小數點符號“,”;
———用“GB17498的本部分”或“本部分”代替了“ISO20957的本部分”。
本部分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文體用品標準化中心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國家體育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西澳瑞特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青島英派斯(集團)有限公司、萬年青(上海)運動器材有限公司、寧波凱利斯運動器材有限公司、北京國體世紀體育用品質量認證中心、武漢昊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煙臺激浪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燕玲、竇軍社、侯都興、鄭國良、劉嚴雄、朱中一、岳磊、田旭、王蘇、李藝仁、于秀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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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498.1—2008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ISO20957-1:2005,IDT)
EN294 機械安全性 防止上肢觸及危險區域的安全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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