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監督性監測和應急監測等工作,現批準《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 61-2021)
以上標準自2021年5月1日起實施,自該標準實施之日起,《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61-2001)廢止,《環境核輻射監測規定》(GB 12379-1990)在相應的國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標準實施中停止執行。
本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查詢。
生態環境部
2021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