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安全局 國核安發〔2021〕119號
關于發布核安全導則《低水平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安全》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法規體系,我局組織制定了核安全導則《低水平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安全》(HAD401/13-2021)。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國家核安全局 2021年5月22日
關于發布核安全導則《低水平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安全》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法規體系,我局組織制定了核安全導則《低水平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安全》(HAD401/13-2021)。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國家核安全局 2021年5月22日
出處: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105/t20210531_835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