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標準公告 2021年標字第17號(總第29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2021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復審結果,現公布現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標準目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2021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復審結果,現公布現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標準目錄。 附件:現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標準目錄2021年標字第17號(總第292號)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2021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復審結果,現公布現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標準目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2021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復審結果,現公布現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標準目錄。 附件:現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標準目錄2021年標字第17號(總第292號)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