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2005年(第34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環境污染,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現批準《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該標準為強制性標準,由我局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及實施日期如下:
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9821-2005
該標準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