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2007年(第53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技術進步,優化產業結構,現批準《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燃油蒸發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并由我局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燃油蒸發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GB 20998-2007)
按有關法律規定,以上標準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標準自2008年7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