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防治環境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現批準《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I、II階段)》等兩項標準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并由我局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及實施日期如下:
1、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I、II階段)(GB19756-2005,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
2、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加速行駛車外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I、II階段) (GB19757-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實施)
以上標準為強制性標準,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自《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加速行駛車外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I、II階段)》實施之日起,下列標準中農用運輸車加速行駛車外噪聲限值和測量方法部分廢止:
1、農用運輸車噪聲限值(GB18321-2001)
2、農用運輸車噪聲測量方法(GB/T19118-2003)
特此公告。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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