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公布《公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規范》(JTG B03—2006),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試行)》(JTJ005—96)同時廢止。
《公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規范》(JTG B03—2006)由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編制,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規范的管理權和解釋權屬交通部,日常解釋及管理工作由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負責。
請各有關單位按照規范條文用詞說明,正確理解規范條文的相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科學合理地使用相關技術指標。同時在實踐中注意積累資料,總結經驗,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意見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8號,郵政編碼:100088;電話:010—62079195),以便修訂時參考。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六年二月八日
主題詞:發布 公路 規范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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