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2006年(第419號)
第419號
現批準《鐵路車站及樞紐設計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091-2006,自2006年6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1、3.1.3、3.1.9、3.1.18、13.2.4、13.5.2、13.5.7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鐵路車站及樞紐設計規范》GB 50091-99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