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水力發電工程地質勘察規范》的公告 第466號
現批準《水力發電工程地質勘察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287-2006,自2006年11月1日實施。其中,第5.2.8、5.3.3、6.2.4、6.3.1 (1、2、 3、4、6、7、8、9)、 6.4.1 (1、2、3、4、5、6、7、8、10、11、12、14)、6.4.3、6.5.1、6.8.1 (1、2、3、4、5、6、7、9、10、12、13、14)、 6.9.1、6.10.1、7.3.4、8.2.2、8.2.4、8.3.1、9.4.2、9.5.3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察規范》GB 50287-99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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