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06年(第46號)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國家標準清理結果公告(2005年第146號)精神,為做好國家標準清理擬轉成行業標準的銜接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鉛筆》等445項國家標準調整為行業標準(標準名稱及編號見附件),現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1日起生效。
以上標準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直管行業標準化機構按《行業標準制定管理辦法》(發改工業[2005]1357號)的有關規定組織修改重新出版。在標準未重新出版以前,仍使用原國家標準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