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批準《村鎮規劃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188-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1、3.1.2、4.1.3、4.2.2、5.1.1、5.1.3、5.2.1、5.2.2、5.2.3、5.4.4、5.4.5、6.0.4、7.0.4、7.0.5、8.0.1(3)(4)、9.2.3、9.2.5(1)(2)、9.3.3、10.2.5(4)、10.3.6、10.4.6、11.2.2(1)(2)(3)、11.2.6、11.3.4、11.3.6、11.3.7、11.4.4、11.4.5、11.5.4、12.4.3、13.0.3、13.0.4、13.0.8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村鎮規劃標準》GB 50188-93同時廢止。
本標準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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