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焚燒處置設施二噁英排放監測技術規范》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現批準《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焚燒處置設施二噁英排放監測技術規范》為國家環境保護行業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焚燒處置設施二噁英排放監測技術規范(HJ/T 365-2007)
該標準為指導性標準,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