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公告2008年(第11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現批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要求》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要求(HJ/T 433-2008)
以上標準為指導性標準,自2008年6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