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2008年(第070號)
第070號
現批準《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223-2008,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其中,第1.0.3、3.0.2、3.0.3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223-2004同時廢止。
本標準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附件: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