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2006年(第47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科技進步,現批準《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并由我局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425-2006)
按有關法律規定,本標準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標準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