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2008年(第131號)
第131號
現批準《紡織工業企業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425-2008,自2009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4、3.2.4、3.23.12、4.4.8(2)、6.1.9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