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批準《飛機庫設計防火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284-2008,自2009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0.2、3.0.3、4.1.4、4.2.2、4.3.1、5.0.1、5.0.2、5.0.5、5.0.8、9.1.1、9.1.2、9.2.1、9.2.2、9.2.3、9.3.1、9.3.4(1、2)、9.3.6、9.4.2、9.4.3、9.5.4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飛機庫設計防火規范》GB50284-94同時廢止。 本標準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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