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你單位《關于北京市工程建設標準〈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管理規程〉申請備案的函》(京建科標備便[2009]01號)收悉。經研究,同意該項標準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備案。其中,將第5.2.1(2)、5.2.2(1、2)、5.2.3(1)、5.3.1、8.0.2條(款)修改后作為強制性條文,不同意第5.2.1(1)條(款)作為強制性條文。其備案號為J11407-2009。 該項標準的備案公告,將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設標準化》刊物上。 附件:北京市地方標準《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管理規程》強制性條文 二OO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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