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744號
第 744 號
現批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118-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1.1、4.2.1、4.2.2、4.2.5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J118-88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