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753號
第 753 號
現批準《建筑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617-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0.6、4.1.12、4.1.15、4.3.3、5.1.2(1、2、3)、7.2.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