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的公告第 756 號 現批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325-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1.0.5、3.1.1、3.1.2、3.2.1、3.6.1、4.1.1、4.2.4、4.2.5、4.2.6、4.3.1、4.3.2、4.3.4、4.3.9、5.1.2、5.2.1、5.2.3、5.2.5、5.2.6、5.3.3、5.3.6、6.0.3、6.0.4、6.0.19、6.0.21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