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保護環境,防治污染和生態破壞,規范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現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等兩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 19-2011)
二、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技術評估導則(HJ 616-2011)
以上標準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bz.mep.gov.cn)查詢。
自上述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批準、發布的下列標準廢止,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非污染生態影響(HJ/T 19-1997)。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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