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批準發布GB/T 25343.4-2010《鐵路應用 軌道車輛及其零部件的焊接
第4部分:生產要求》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的公告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GB/T 25343.4-2010 《鐵路應用軌道車輛及其零部件的焊接 第4部分:生產要求》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自2012年5月1日起實施,現予以公布(見附件)。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GB/T 25343.4-2010 《鐵路應用 軌道車輛及其零部件的焊接 第4部分:生產要求》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
5.2.2.11條 原條款: 5.2.2.11 當工件溫度低于5℃時,一般情況下需要進行預熱。 修改為: 5.2.2.11 當工件溫度低于5℃時,一般情況下需要進行預熱;速度為200km/h及以上的軌道車輛應進行預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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