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公告2012年 第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國家能源局組織復審了已實施5年以上的行業標準,決定廢止《石油專用計量器具校準方法編寫規則》(JJG(石油)39-1995)等11項石油天然氣行業標準(見附件),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廢止11項石油天然氣行業標準編號和名稱
國家能源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