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印刷 第二部分:
商業票據印刷》等兩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環境,促進技術進步,現批準《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印刷 第二部分:
商業票據印刷》等兩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印刷 第二部分: 商業票據印刷(HJ 2530-2012)
二、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工商用制冷設備(HJ 2531-2012)
以上標準自2013年2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bz.mep.gov.cn)查詢。
2013年2月1日起,《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工商用制冷設備》(HJ/T 235-2006)廢止。
特此公告。
環境保護部
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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