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范(試行)》等兩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促進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現批準《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范(試行)》等兩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范(試行)》(HJ 651-2013);
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規劃)編制規范(試行)》(HJ 652-2013)。
以上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bz.mep.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環境保護部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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