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批準發布GB 28011-2011《鞋類鋼勾心》
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的公告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GB 28011-2011《鞋類鋼勾心》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自2015年9月1日起實施,現予以公布(見附件)。
國家標準委
2015年1月9日
附件:
GB 28011-2011《鞋類鋼勾心》國家標準
第1號修改單
一、將“3 術語和定義”內容修改為:
GB/T 2703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有效跟高 technical heel height;effective heel height
后跟高度減去前掌著地部位厚度的值。如圖1所示。

圖1 有效跟高示意圖
說明:
H-后跟高度
h –前掌著地部位厚度
二、將“8.2鞋類產品中勾心的檢驗”內容修改為:
8.2鞋類產品中勾心的檢驗
鞋類產品抽查、送檢時,試樣數量不能滿足本標準要求時,應以同雙鞋內取出的2根勾心作為試樣,進行勾心所有項目的檢驗。2根進行標志、外觀、尺寸、硬度的檢驗。之后,1根勾心做抗疲勞性試驗,1根做其他項目的試驗。依據測量出的鞋的有效跟高來對勾心的各項指標進行判定。
出處:http://www.sac.gov.cn/gjbzgg/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