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批準發布GB 26569-2011《民用煤層氣(煤礦瓦斯)》
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的公告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GB 26569-2011《民用煤層氣(煤礦瓦斯)》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于2015年3月1日起實施,現予以公布(見附件)。
國家標準委
2015年1月20日
附件:
GB 26569-2011《民用煤層氣(煤礦瓦斯)》
第1號修改單
表1內容修改為:
表1 民用煤層氣(煤礦瓦斯)技術指標
項 目 |
技術指標 |
Ⅰ類 |
Ⅱ類 |
Ⅲ類 |
Ⅳ類 |
甲烷含量(體積分數)/% |
≥90 |
≥83~90 |
≥50~83 |
≥30~50 |
高位發熱量Qgr/(MJ/m3) |
≥34 |
≥31.4~34 |
≥18.9~31.4 |
≥11.3~18.9 |
總硫含量S/(mg/m3) |
≤100 |
硫化氫含量(mg/m3) |
≤6 |
水露點 |
在煤層氣交接點的壓力和溫度條件下,煤層氣的水露點應比最低環境溫度低5℃。 |
注1:當甲烷含量指標與高位發熱量指標發生矛盾時,以甲烷含量指標為分類依據。
注2:本標準中氣體體積的標準參比條件是101.325 kPa,20℃。
注3:供給居民使用的煤層氣(煤礦瓦斯)應添加臭味劑。 |
出處:http://www.sac.gov.cn/gjbzgg/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