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衛通[2008]2號
現發布《肺結核診斷標準》等4項強制性衛生行業標準。其編號和名稱如下: WS 288-2008 肺結核診斷標準 WS 289-2008 霍亂診斷標準 WS 290-2008 鉤端螺旋體病診斷標準 WS 291-2008 麻風病診斷標準 以上標準于2008年8月1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