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GB/T
7894-2009《水輪發電機基本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自2015年7月1日起實施,現予以公布(見附件)。
GB/T 7894-2009《水輪發電機基本技術條件》
第1號修改單
標準第9.8條中立式水輪發電機機座水平振動作適當調整,9.8條修改后如下:
9.8水輪發電機的振動限值規定如下:
a)立式機組定子機座的允許水平雙幅振動值應不大于表9.1的規定。
表9.1 水輪發電機定子機座水平通頻振動限值
區域邊界 |
雙幅振動值/mm |
A/B |
0.08 |
B/C |
0.12 |
C/D |
0.16 |
注1:
振動值系指機組在除過速運行以外的各種穩定運行工況下的雙振幅值。各運行區域定義如下:
區域A:新交付使用機組振動通常應在此區域內;
區域B:通常認為振動在此區域內的機組可以無限制地長期運行;
區域C:通常認為振動在此區域內的機組不宜長期持續運行,如有適當機會應采取補救措施;
區域D:通常認為在此區域內的振動已經非常嚴重,電機的持續運行時間由制造廠和用戶商定。
注2:振動測試傳感器的性能和安裝布置參照GB/T 28570執行。
注3:對高轉速水輪發電機(nN≥300r/min),在參照執行上述振動限值的同時,要求定子機座水平振速均方根值不超過4.5mm/s,鐵心振速不超過6.7mm/s。 |
b)其它部位的允許雙幅振動值應不大于表9.2的規定。
表9.2水輪發電機各部位振動允許限值
單位為毫米
機組型式 |
項目 |
nN<100 |
100≤nN<250 |
250≤nN<375 |
375≤nN<750 |
750<nN |
立式機組 |
帶推力軸承支架的垂直振動 |
0.08 |
0.07 |
0.05 |
0.04 |
0.03 |
帶導軸承支架的水平振動 |
0.11 |
0.09 |
0.07 |
0.05 |
0.04 |
定子鐵心振動
(100Hz雙振幅值) |
0.03 |
0.03 |
0.03 |
0.03 |
0.03 |
臥式機組 |
各部軸承垂直振動 |
0.11 |
0.09 |
0.07 |
0.05 |
0.04 |
燈泡貫流式機組 |
推力支架的軸向振動 |
0.10 |
0.08 |
|
各導軸承的徑向振動 |
0.12 |
0.10 |
|
燈泡頭的徑向振動 |
0.12 |
0.10 |
|
注:振動值系指機組在除過速運行以外的各種穩定運行工況下的雙振幅值。 |
附件:
GBT 7894-2009《水輪發電機基本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