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發布《炒米》等兩項標準廢止的公告 2016年第6號
根據2015年10月1日修訂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與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對炒米、風干牛肉2個食品地方標準進行了清理,現予以廢止(具體內容見附件)。 附件:炒米和風干牛肉食品地方標準廢止內容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5月16日
根據2015年10月1日修訂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與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對炒米、風干牛肉2個食品地方標準進行了清理,現予以廢止(具體內容見附件)。 附件:炒米和風干牛肉食品地方標準廢止內容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