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國辦發〔2016〕3 號)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林業局等16
個部門和遼寧省、浙江省等14 個地方完成了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的評估工作,并報送了整合精簡結論。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決定對第1
批4930 項強制性標準項目的整合精簡結論(見附件1)征求各部門、各地方意見。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意見反饋
(一)各部門、各地方請于2016 年8 月31 日前,將意見反饋至聯席會議辦公室(格式見附件2),意見反饋表電子版請發送
至電子郵箱:qb@sac.gov.cn。
(二)征求意見項目的詳細信息可登錄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平臺“征求意見”欄目進行查詢。
二、社會公示
(一)為加快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進程,征求意見項目中擬廢止和轉化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同時通過國家標準委網站向社會公示60天(截止到9月12
),
征求社會各方的意見建議。
(二)擬廢止和轉化的強制性地方標準,請各省級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社會公示60天。
三、意見處理及工作報告提交
(一)各部門和各地方提出的意見,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匯總并轉整合精簡責任單位處理。社會各方提出的意見將通過整合精簡工作平臺直接反饋給整合精簡責任單位,請各責任單位注意查閱。
(二)征求意見結束后,各部門和各地方應根據各方意見,修改形成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最終結論,并通過工作平臺再次提
交。同時,編制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報告,函送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報告和平臺數據再次提交的日期不應晚于2016年11月30日。
聯系人:
國家標準委綜合業務部 朱 虹 010-82260700
技術支持 謝 波 010-65009141 轉191
附件:
1.強制性標準項目整合精簡結論清單
2.意見反饋表
國家標準委
(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