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發布《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G
G10-2016),作為公路工程行業標準,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G G10-2006)同時廢止。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G G10-2016)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運輸部,日常解釋和管理工作由主編單位北京市道路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
請各有關單位注意在實踐中總結經驗,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建議函告北京市道路工程質量監督站(地址:北京市豐臺區潘家廟222號,郵政編碼:100076),以便修訂時研用。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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