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標準公告 2016年標字第14號(總第19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國家技術監督局令第15號)和《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京質監發〔2014〕60號)的規定,結合2016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復審結果,現公布現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標準目錄(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見附件)。 附件:現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標準目錄 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12月30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國家技術監督局令第15號)和《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京質監發〔2014〕60號)的規定,結合2016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復審結果,現公布現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標準目錄(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見附件)。 附件:現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標準目錄
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