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批準發布公告2017年第6號
關于廢止《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設備輻射安全要求》等396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公告 根據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結論,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廢止《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設備輻射安全要求》等396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現予以公布(見附件)。 國家質檢總局 國家標準委 2017年3月23日
關于廢止《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設備輻射安全要求》等396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公告
根據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結論,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廢止《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設備輻射安全要求》等396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現予以公布(見附件)。
國家質檢總局 國家標準委 2017年3月23日
出處:http://www.sac.gov.cn/gzfw/ggcx/gjbzgg/20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