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5日,金融行業標準《不宜流通人民幣 紙幣》(JR/T 0153-2017)由中國人民銀行正式發布。本標準內容包括不宜流通人民幣紙幣票面的臟污、污漬、脫墨、缺失、粘貼、撕裂、拼接、變形、涂寫、皺折、綿軟、炭化、紙幣采樣點和重要防偽特征。明確了不宜流通人民幣紙幣的概念,界定了各類不宜流通人民幣紙幣特征,規定了不宜流通人民幣紙幣光密度和彎曲挺度的檢測條件、檢測點及不宜流通人民幣紙幣光密度和彎曲挺度平均值的最低界限,統一了不宜流通人民幣紙幣臟污度的判別標準,區分了不宜流通人民幣紙幣票面印刷區域和非印刷區域標準,增加了不宜流通人民幣紙幣脫墨標準。本標準適用于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及清分、整點業務的金融機構。
該標準的發布旨在指導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單位標準化、規范化的開展不宜流通人民幣紙幣回收、清分工作。標準的發布與執行,有利于更好地管理殘損人民幣回收、清分質量,科學確定鈔票清分處理設備鈔票清分參數、評判鈔票清分設備處理水平,滿足鈔票清分處理設備采購需要等。同時,為從事人民幣清分、整點業務的社會企事業單位,生產人民幣現鈔清分處理設備的機具廠商等單位提供指導依據,對提高流通中人民幣整潔度管理水平將發揮重要作用。
本標準由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管理,由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負責起草,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等單位參與起草。標準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和論證,并通過了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