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關于轉化《海洋工程地形測量規范》等24項強制性標準的公告 2017年第3號(總第35號)
為貫徹落實《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的要求,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各部門、各地區強制性標準和標準計劃項目的整合精簡結論。《海洋工程地形測量規范》等24項強制性標準轉化為推薦性標準,不再具有強制效力,自2017年3月8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洋強制性標準轉化清單 國家海洋局 2017年3月7日
為貫徹落實《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的要求,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各部門、各地區強制性標準和標準計劃項目的整合精簡結論。《海洋工程地形測量規范》等24項強制性標準轉化為推薦性標準,不再具有強制效力,自2017年3月8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洋強制性標準轉化清單
國家海洋局 2017年3月7日
出處:http://www.soa.gov.cn/zwgk/hygb/gjhyjgg/201710/t20171026_58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