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海上沉船清除打撈工程計價辦法》及其配套定額的公告
現發布《海上沉船清除打撈工程計價辦法》及其配套定額(以下簡稱《定額》),各項名稱和編號為:《海上沉船清除打撈工程計價辦法》(JTS 118-2017)、《海上沉船清除打撈工程定額》(JTS 291-1-2017)、《海上沉船清除打撈工程船舶機械艘(臺)班費用定額》(JTS 291-2-2017)。
本《定額》為強制性行業標準,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本《定額》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負責管理和解釋。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17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