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于發布行業標準《演出安全 第3部分:舞臺燈光安全》的通知 文科技發〔201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國家京劇院、中國國家話劇院、中國歌劇舞劇院、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交響樂團、中國兒童藝術劇院、中央歌劇院、中央芭蕾團、中央民族樂團、中國藝術科技研究所: 《演出安全 第3部分:舞臺燈光安全》(WH/T 78.3-2018)經審定通過,現批準為推薦性行業標準,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我部全國劇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出版發行。 特此通知。 文化部 2018年1月8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國家京劇院、中國國家話劇院、中國歌劇舞劇院、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交響樂團、中國兒童藝術劇院、中央歌劇院、中央芭蕾團、中央民族樂團、中國藝術科技研究所: 《演出安全 第3部分:舞臺燈光安全》(WH/T 78.3-2018)經審定通過,現批準為推薦性行業標準,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我部全國劇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出版發行。 特此通知。
文化部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