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衛生計生委關于發布廢止《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水發水產品》等4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公開征求意見和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員審查通過,現決定廢止以下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1.《豆芽中6-芐基腺嘌呤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DBS22/ 002-2012; 2.《豆芽中4-苯氟乙酸鈉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DBS22/ 009-2013; 3.《水發水產品》 DBS22/ 022-2013; 4.《板筋拌菜》 DBS22/ 029-2014。 吉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2月5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公開征求意見和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員審查通過,現決定廢止以下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1.《豆芽中6-芐基腺嘌呤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DBS22/ 002-2012; 2.《豆芽中4-苯氟乙酸鈉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DBS22/ 009-2013; 3.《水發水產品》 DBS22/ 022-2013; 4.《板筋拌菜》 DBS22/ 029-2014。
吉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