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運行和質控技術規范》等兩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現批準《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運行和質控技術規范》和《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運行和質控技術規范》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運行和質控技術規范》(HJ 818-2018); 二、《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運行和質控技術規范》(HJ 817-2018)。 以上標準自2018年9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kjs.mep.gov.cn/hjbhbz/)查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18年8月13日 |